發文機關: | 欽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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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 欽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欽州市盤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欽政辦〔2021〕41號 | 發布日期: | 2022年01月04日 |
欽州市盤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動工作方案
(2021-2023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推進節約集約用地,挖掘存量建設用地潛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提高土地開發利用效率,進一步強化用地保障能力,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區盤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辦發〔2021〕72號),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充分推動存量建設用地的有效供給和使用,建立健全城鎮低效用地、閑置土地以及“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長效機制,促進市場配置土地資源要素效率提升。到2023年,全市力爭實現以下目標:盤活存量土地4.65萬畝;“增存掛鉤”中“批而未供”土地處置率每年達到18%以上,閑置土地處置率每年達到25%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率不低于9%,單位工業增加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率不低于10.5%;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開發區工業用地投資強度、工業用地畝均稅收達到西部地區國家級開發區平均水平。
二、行動內容
強化空間規劃管控作用,優化用地結構和空間形態,對全市范圍內的城鎮低效用地、閑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農村存量建設用地進行全面系統梳理,分類進行處置,推動建設用地集約高效利用。
(一)城鎮低效用地處置。
城鎮低效用地指經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已確定為建設用地中的布局散亂、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舊的城鎮存量建設用地,權屬清晰、不存在爭議。主要包括: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禁止類、淘汰類產業用地;不符合安全生產和環保要求的用地;“退二進三”產業用地;布局散亂、設施落后,納入改造計劃的老城區、城中村、棚戶區、老工業區等。通過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推動舊城鎮、低效工礦用地和城中村集中連片改造,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探索推進市級建設用地二級市場交易平臺建設,激發市場活力,采取多種方式推動低效用地高效利用。
1. 有償收回(收購)??捎烧栈赝恋厥褂脵?,建、構筑物及相關設施按相關規定處置,鼓勵政府平臺公司按照程序收購企業資產,按政府規劃盤活使用。
2. 項目嫁接。對于已建成但因企業戰略調整等原因停產的項目用地或因企業資金周轉等其他自身原因無力繼續建設的項目用地,可通過幫助企業股權轉讓嫁接新項目等方式進行盤活。
3. 土地置換。因政府規劃或產業布局調整,在符合產業用地政策的前提下,通過土地置換的方式,將原有企業異地安置。
4. 支持兼并重組。鼓勵和引導優勢企業利用技術、管理、資本、市場及品牌等方面的優勢,對低效工業用地企業實施兼并重組,推進產業轉型升級。
5. 激活城中村開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改造或合作改造,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條件的,可按照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有關規定辦理用地手續;需征收為國有的,可以協議方式出讓給改造主體。對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經依法登記的,靈山縣、浦北縣可出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暫行辦法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制度,按照改革試點要求,采取自主、聯營、入股或通過公開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個人進行改造開發。
(二)閑置土地處置。
閑置土地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國有建設用地。
已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用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中止開發建設滿一年的國有建設用地,也可以認定為閑置土地。
1. 嚴格執行閑置土地處置政策。經調查認定為閑置土地的,根據認定造成閑置土地的原因,嚴格按照閑置土地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2. 規范土地供應。在土地供應中,著力提高征地效率,嚴格執行“凈地”出讓政策,做到土地權利清晰,地塊位置、使用性質、容積率等規劃條件明確,以及具備動工開發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條件,確保不新增閑置土地。每年下達全市盤活存量土地任務,按季度分別累計完成15%、40%、75%、100%的進度實施季度管控。
3. 推行“標準地”。在自貿區欽州港片區開展工業項目“標準地”管理改革試點,形成可復制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廣工業項目“標準地”、“拿地即開工”等土地供應模式,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
4. 加強閑置土地常態化監管。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取證、早匯報、早查處,組織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加強巡查,建立閑置土地清理處置的長效監管機制,實現閑置土地監管常態化。
(三)批而未供土地處置。
批而未供土地指農用地轉用或征收土地方案已經國務院或省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市、縣人民政府已完成征收實施工作尚未供應的土地(含未辦理供地手續但已經使用的土地)。重點是2009-2020年,經依法批準征收,尚未供應的土地。
1. 對于現狀為毛地的,加快拆遷進度;對于補償已到位且現狀為凈地的,根據地塊實際情況和產業規劃,積極做好招商引資,加快土地供應工作。
2. 對因規劃調整暫時無法供地的,盡快落實規劃條件,加快實施土地供應。
3. 對政府投資建設的城市公共道路、公共綠地、雨水污水排放管線、公共休憩廣場等城市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用地,可依據相關規定,將《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核發給建設單位或政府有關部門;對于道路綠化帶、安全間距等以及不能利用的邊角地,確實無法按宗地單獨供地的,可依據相關規定,將《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直接核發給政府有關部門。
4. 對基礎設施配套未完善的,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盡快供地。
(四)建設用地供應監管。
規范建設用地供應行為,不得將土地供應給無實際建設項目的單位,不得違反規劃以公園、綠地、空閑地等用途為名虛假供應土地,不得以劃撥方式供應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或其他相關規定的經營性用地,不得訂立虛假的土地供應合同或劃撥決定書,不得超審批面積供應土地。嚴格執行“凈地”出讓規定,嚴禁“毛地”出讓。
三、工作分工
市自然資源局:做好統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做好存量土地資源盤活利用業務指導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對建設項目是否符合產業政策進行指導把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指導縣區提供工業企業落實區域功能定位和主導產業方向,以及區域禁限行業情況等,協助做好涉及存量土地盤活的其他相關工作。
市科技局、市商務局:負責配合和指導相關園區組織開展存量土地盤活利用工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負責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做好工業增加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率和開發區工業用地投資強度、工業用地畝均產出水平考核工作,協助做好涉及存量土地盤活的其他相關工作。
市司法局:負責涉及存量土地盤活糾紛方面的法律業務指導工作,協助做好涉及存量土地盤活的其他相關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統籌資金支持存量土地盤活相關工作。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協助做好涉及存量土地盤活的其他相關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做好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用地認定工作,協助做好低效用地認定工作以及涉及存量土地盤活的其他相關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對土地供應后的項目開發建設過程等方面進行監管,協助做好涉及存量土地盤活的其他相關工作。
市應急局:協助做好不符合安全生產的用地認定、低效用地認定工作以及涉及存量土地盤活的其他相關工作。
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負責提供企業登記信息,協助做好涉及存量土地盤活的其他相關工作。
市投資促進局:負責依據產業政策開展項目招商,協助市自然資源局做好建設項目招商前期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等方面政策的宣傳工作。
市稅務局:協助做好低效用地認定工作以及涉及存量土地盤活的其他相關工作。
市中級法院:負責指導存量土地盤活中涉法涉訴問題工作,將相關信息與屬地政府及時共享,協助做好涉及存量土地盤活的其他相關工作。
自貿區欽州港片區管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作為本次存量土地盤活利用的責任主體,負責各轄區內低效用地、閑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的處置和盤活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2022年2月28日前)。
各縣區要組織開展調查摸底,建立批而未供土地、閑置土地和城鎮低效用地臺賬,逐宗分析原因,落實責任單位,制定處置方案,強化整改力度。
(二)分類處置(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據處置方案,逐宗分類處置,力爭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自治區下達任務的70%以上,即盤活存量土地3.255萬畝以上;2023年12月底前100%完成自治區下達任務,即盤活存量土地4.65萬畝。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欽州市存量土地盤活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市人民政府協管副秘書長、市自然資源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行政審批局、市投資促進局,市稅務局,市中級法院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資源局主要負責人擔任。各縣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二)強化工作統籌。各縣區要因地制宜,制定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工作責任和進度要求,確保高標準、高質量推進存量土地資源盤活工作。市級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指導各縣區完成數據梳理和方案制定工作。
(三)建立獎懲機制。將用地計劃配置與存量土地盤活處置規模相掛鉤,在安排下一年度計劃時,對完成年度“增存掛鉤”任務的縣區獎勵10%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對未能完成的縣區核減20%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四)強化督查考核。根據存量土地盤活工作開展情況,市存量土地盤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定期開展工作檢查,適時開展專項督查。對達不到標準的,責令限期完成;對行動遲緩或拖延不辦的,進行約談并通報批評。
附件:欽州市存量土地統計表
欽州市存量土地統計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單位:公頃
縣區 |
2009-2020年 批而未供土地 |
涉嫌閑置土地 |
城鎮低效用地 |
合計 |
市主城區 |
921.6116 |
8.6559 |
263.2333 |
1193.5008 |
自貿區欽州港片區 |
595.0824 |
|
39.4193 |
634.5017 |
靈山縣 |
351.0186 |
|
76.1100 |
427.1286 |
浦北縣 |
362.3102 |
4.6971 |
20.9800 |
387.9873 |
欽南區 |
223.0094 |
7.2405 |
|
230.2499 |
欽北區 |
201.0507 |
26.2522 |
|
227.3029 |
合計 |
2654.0829 |
46.8457 |
399.7426 |
3100.6712 |